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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砸财物被盗 保险公司称只赔玻璃损失

发布日期:2011/8/11
来源:大洋网/ 余姚汽车网

  专家提醒买车险应看清“责任免除”条款

  本报讯 (记者黄国金 通讯员赵子康)近日,江门市发生多起小偷砸碎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多位车主欲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只会对玻璃损失进行赔付。有车主为了保持车险信用甚至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

  有保险专家指出,面对车主的索赔,保险公司有很多的拒赔花样,利用各种“责任免除”条款减少赔偿额度甚至不赔偿。

  保险公司多用“责任免除”拒赔

  上个月,家住育德社区的杨先生将车停放在育德街的路边临时停车位过夜,不料当晚就被小偷砸碎了车窗玻璃,将车内的财物洗劫一空。杨先生当即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按照杨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上的“责任免除”条款,杨先生的车并未遭到全车盗抢,保险公司只会对玻璃损失进行赔付,将不对杨先生的其他损失作出赔偿。

  据了解,目前尚无保险公司敢于承诺对车内物品进行全面赔付,车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只有三项:一是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是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而“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都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不予赔偿。保险公司在与客户签订的保险合同上,绝大部分都会附注“责任免除”条款,但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却往往将其忽略。

  车辆遭遇五种情况 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

  江门从事多年车险理赔的谭师傅告诉记者,目前,保险公司常见的拒赔情况有五种,除遭盗抢险外,还有车主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但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车辆无故被划却无法找到肇事者;车辆在行驶中突遇爆胎造成车辆损坏或车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若车辆受损但无法确认责任方,如车辆在坑洼处损坏、在临时停车场被划伤和行驶中爆胎,保险公司有可能以无法确定责任方或汽车零件自然老化等为由减少赔偿的额度,甚至拒赔。

  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理赔,但如果车主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拒赔。

  “按照索赔流程,车主在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后,需在48小时内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谭师傅指出,尽管当地交管部门会做责任认定,但若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未到现场定损,保险公司则可以赔付金额无法计算为由拒赔。

  达人建议:看清“责任免除”条款

  谭师傅介绍,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大部分都只盯着保险索赔项目,而往往会忽略合同上并不起眼的“免责条款”。车主认为只要是保险合同罗列的索赔项目,日后都能索赔,却未曾认识到,合同附加的“免责条款”往往成为保险公司日后拒赔的理由。

  谭师傅提醒,无论是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还是自燃险、盗抢险,几乎所有的险种都会附带各自的“责任免除”条款,对于这些条款,若事前未了解清楚,就很可能在保险赔付过程中发生纠纷。(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