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型库经销商资讯 视频活动/车展
当前位置: 首页 > 二手车常识 > 正文

消费者应谨慎挑选二手车 避免盗抢车引纠纷

发布日期:2011/8/12
来源:大河网/ 余姚汽车网

消费者应谨慎挑选二手车 避免盗抢车引纠纷

购买二手车要谨慎

河南商报记者 丁洁/摄

河南商报记者 郭希成

董先生花钱从一男子手中买了辆二手车,男子称是他老婆的车。买后,董先生处理完车辆的违章记录,到车管所过户时却被告知车辆是盗抢车辆,车主已经报案。

事件

过户时才发现是盗抢车

7月24日,郑州市民董先生从一个名叫“臧士峰”的人手中购买了一辆白色尼桑轩逸。

董先生回忆,“臧士峰”并不是车主,“臧士峰”称车主是其妻子。

为了规避风险,董先生查看了车辆的各项手续,车辆除了有20个违章记录外,均无问题。于是,他付了8万元后将车开走。

7月25日,董先生就忙着处理该车的违章记录。8月6日到车管所过户时,工作人员告诉董先生,车辆是盗抢车。

昨日,交警支队的民警证实,该车在车辆信息查询系统内确实为“盗抢车辆”,报案受理时间为7月26日,就在董先生处理完违章记录的第二天。

记者随即联系了车主本人,但车主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董先生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证实,车主与“臧士峰”认识。

截至昨天下午记者发稿时,董先生和派出所都未联系到“臧士峰”。

目前,车辆被暂扣,丰产路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

说法

变卖赃车涉嫌诈骗

购买二手车须谨慎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文化北路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问几家做二手车生意的老板,车主本人不到场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大部分人都说“没问题”,少部分人说需要写一个“委托书”。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也称,不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只要拿着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登录郑州市网上车管所,在“如何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一项中,确实没有要求车主本人必须到场,8项所需资料中提到需要提供“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非本市的还需提供暂住证)”。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董先生所说属实,“臧士峰”将盗抢车辆变卖给他人,已经涉嫌诈骗。

张少春还提醒说,近年来有关二手车买卖所引发的纠纷较多,市民一定要小心,除了签好书面协议、审核车辆手续之外,尽量去车辆管理部门核实相关车主信息。另外,车主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车辆手续和身份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