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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10万元“贬值费”到底该不该赔?

发布日期:2012/6/26
来源:今日早报/ 本站编辑

无牌摩托车撞上玛莎拉蒂后 一个落下伤残索赔医药费 一个称豪车贬值也要求赔偿

豪车10万元“贬值费”到底该不该赔?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记者 解亮

温州一辆玛莎拉蒂豪车和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在了一起,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摩托车主受伤,脾脏切除致残,遂向玛莎拉蒂车主索赔医疗费等23万多元;与此同时,玛莎拉蒂车主也向摩托车主索赔,称车辆贬值损失费等要14万多元。

他们先后起诉了对方,昨天,温州鹿城法院传来消息,这两起案件已有了一审判决。

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呢?

无牌摩托车“吻”上玛莎拉蒂

去年6月30日,温州市民叶某开着一辆玛莎拉蒂轿车,沿温金路由东向西行驶,在一个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对向开来的无牌摩托车相撞。

驾驶摩托车的贵州籍司机刘某,以及后座一名乘客,在事故中受了伤。另外,两车都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叶某存在转弯没有及时减速等情况,而刘某则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上路等,双方都有错,所以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刘某在事故中脾脏破裂,做了切除手术。出院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叶某为了维修受损的玛莎拉蒂轿车,花费了8.7万元。

玛莎拉蒂车主索赔“豪车贬值费”

事后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协商未果。

去年11月,刘某一纸诉状,将叶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了鹿城法院。

刘某认为,叶某的玛莎拉蒂轿车,在杭州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等,保险公司应赔偿自己的损失。

刘某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3万多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2月,叶某向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他的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在叶某看来,除了修车花的钱,他还因这次事故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损失,关键是玛莎拉蒂豪车修过后,还贬值了,这些刘某都应按责任比例赔偿。

最终,叶某提出了14万多元索赔额,其中,“豪车贬值损失”占到10万元。

法院对“贬值费”一说不予支持

对于刘某的案子,法院审理认定,刘某的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9万多元。事发后,叶某已支付医疗费和救护车费1.7万多元。

法院认为,叶某的玛莎拉蒂轿车投了交强险,所以刘某的损失,在交强险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先予赔偿。所以杭州太平洋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共赔偿12万多元。

而刘某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17万多元损失,叶某负责赔偿50%,也就是8.8万多元。

这笔钱,应由叶某投保商业三责险等险种的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一共获赔20.9万多元。

这笔账算清了,接下来就是玛莎拉蒂车损的事。

法院认为,8.7万元的修理费,按照事故责任,刘某应承担一半。

不过,叶某提出的所谓“豪车贬值费”,法院认为,车辆受损后应尽量通过修理来救济,叶某的车辆已经保险公司定损,车辆也进行了修理,要求刘某赔偿车辆贬值费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叶某向刘某索赔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却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刘某要赔叶某车辆修理费4.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