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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车损险被质疑“高保低赔” 消费者吐槽

发布日期:2013/5/14
来源:腾讯汽车/ 本站编辑

[原因]

险企:车险自律公约统一定价

在记者的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上述情况,出现在4月15日之后,且所有被调查的保险公司,均指出车险新政的实施缘于由湖南省保险业协会发起,并由省内所有财险公司签署的“2013版车险自律公约”。

华泰财险湖南分公司车险部经理胡书明说,“在保险公司看来,车损险如果按照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或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协商价格投保,都叫不足额投保。漏洞颇多,易引发行业间不正当竞争和无序价格战。之前因为这种现象的普通存在,导致后来纠纷不断。从长远来看,按新车买车损险,更利于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双赢,所以大家才会参与到这样的行业公约中来,统一执行这个定价标准。”

不过,2012年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车险条款),有望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

[律师说法]权利义务不对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文颖表示,“按新车价格购买保险,事故后按折旧价格赔付”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来分析,保险金额既然作为计算保费的重要依据,决定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那保险公司也应依据保险金额来承担相应的理赔风险。否则如此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必会引发纠纷。另外,《保险法》也规定,保险标的不能超过被保险物的实际价值。

保险公司集体同价,实质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并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