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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机胆真大!

发布日期:2015/1/15
来源:余姚汽车网/ 余姚汽车网

余姚汽车网小编了解到:今年我市第一例醉驾案近日宣判,被告人大中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鲍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事情是这样的:

  11日早上5点多,参加完跨年聚会的刘小姐准备打的回家。她顺利地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不过这辆出租车里除了司机鲍某,在副驾驶座位上还坐着一个女子(后来才知道是鲍某的女朋友。)

  刘小姐坐在后排座位上,她发现,在行驶过程中,鲍某一直在与女朋友聊天,两人说说笑笑,聊到兴奋处鲍某还腾出右手搂抱女友,有时甚至不看前面的路况。刘小姐看着他们卿卿我我,心里越想越害怕,每当遇到两车交汇的时候,刘小姐总是替司机捏一把冷汗。她好几次提醒鲍某专心开车,但他却不予理会。他满不在乎地回答:“你放心好了,我开出租车这么多年了,技术很好的。”

  在两人理论的过程中,刘小姐发现司机鲍某谈吐间有一阵酒气冲鼻而来,看鲍某的神态也有些兴奋过头,莫非司机喝了酒?刘小姐坐不住了,她一边要求鲍某停车一边拨通了110报警。车子停靠好后,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并对鲍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是144mg/100ml,就把鲍某带回交警大队。

  原来,前一天晚上鲍某与三两好友及女友在KTV跨年聚会,大伙唱歌喝酒划拳,好不开心,从KTV出来后一行人又来到了夜宵店喝了几杯,这前前后后鲍某估摸着自己喝了有十多瓶啤酒。早上开着出租车准备回家的半道上,鲍某看到刘小姐招手坐出租车,于是毫不犹豫地停车接客。随后,鲍某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十年不得重新考取,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官在宣判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醉酒驾驶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酒精含量虽在160mg/ml以下,但具有从重情节的,不适用缓刑,其中就包括醉酒驾驶营运客车。

 

余姚汽车网提醒大家:进入年关,车友们应酬增多,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千万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