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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高保低赔”受关注 保监会出台通知

发布日期:2011/9/26
来源:广州日报/ 余姚汽车网


保监会同时鼓励在内控制度、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财务指标、数据基础和组织团队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有数据独立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且能得到有效执行,数据充足真实,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2.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3.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4.上年度承保辆数达到30万辆以上;5.设置专门的商业车险产品开发团队,配备熟悉法律、车险定价实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